湖南商学院会计系18·19剧社章程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会计系18·19剧社是由会计系团总支领导下,以培养、发展同学们的表演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为己任,积极配合院系活动,参与各项文艺活动,全心全意为全院同学服务的文艺性社团。
第二条 本社宗旨是:服务于全院同学,承传现代文明,表率自我,为同学提供一个展示自我能力的舞台和机遇,同时为全院同学带来美的享受以及文化的熏陶.
第三条 本社的社训是:放飞自我,放飞激情,放飞我们的青春。
第二章 会员
第四条
凡承认本章程,愿意参加本社学习,排练,演出活动的在校学生都可自愿申请,并经考核通过,参加本社。
第五条 本社社员享有以下权利:
(一)
参加本社有关的理论学习,培训和演出活动。
(二)
对本社工作有监督,批评,建议的权利。
第六条 本社社员必须履行如下义务:
(一)
加强思想、政治教育、理论学习和表演能力,自觉维护本社声誉。
(二)
自觉遵守国家法律、校纪校规和本社活动纪律。
(三)
积极参加本社组织的各项排练和演出活动。
第七条
本社社员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不参加组织活动、排练和演出活动的,可以认为自行退社,予以除名。
第三章 会费来源与用途
第八条 本社会费来自以下几个方面:
(一) 会员交纳的会费。
(二) 各商家的赞助。
(三) 上级机构拨款。
(四) 商业性演出报酬。
第九条 本社会费的用途
(一) 购买必要的服装,道具。
(二) 日常宣传支出费用。
(三) 日常工作支出费用。
(四) 外出演出费用。
(五) 外出联系费用。
(六) 场地租用费用。
第四章 组织机构及职权
第十条 本社根据实际需要成立组织机构
(一)
理事会:对本会工作活动进行总的策划和决议,有任免各下属机构职务的权利。理事会由社长及各部部长组成。名单附后。
(二)
社长:负责执行理事会的决议,对一些事物管理具有独立抉择的权利,领导各下属机构
(三) 组织机构及职权如下:
总导演:负责剧本的选定、改编,以及对包括话剧、歌舞剧、英语剧、哑剧等剧种的排练和表演。
艺术总监:负责对剧本选定的把关,配合总导演作好各项工作,并对剧本台词,对白进行艺术化设计和处理。
音乐总监:负责舞台及背景音乐的搭配、选定。
外联部:负责对外的联系活动,包括寻求资金赞助、服装赞助和道具赞助,以及对外的宣传,以促进本社的发展。
内勤部:负责本社道具、服装的管理,并负责本社校内演出的联系。
秘书部:负责本社社员资料的管理和本社活动经费的管理,并定期向理事会提供财务状况。
宣传部:负责本社的海报、通知以及会场设计等宣传工作。
编辑部:负责剧本的创作、改编,以及宣传文字的设计。
表演部:负责对剧本的排演以及演出。
礼仪部:负责对外活动的接待工作以及校外活动的礼仪工作。
第五章 组织活动
第十一条
本社将积极参与学院内各项活动,以培养社员的表演能力。
第十二条
将定期请专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,以提高社员的整体表演素质。
第十三条
将与外社团,外校联系举办各种联谊活动,以增进本社与外社团,外校友谊与联系,促进本社发展。
第十四条
将与外单位联系演出,以增加本社社员的实际经验。
第十五条
将通过各种渠道宣传、发扬本社精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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